放学后的校门口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自行车铃铛声、同学们的告别声、小贩的叫卖声混在一起,像一锅煮沸了的粥。有人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有人骑着山地车从人群中穿过去,车铃按得叮铃铃响,有人站在路边等人,书包斜挎着,手里拿着手机在看。
江寻一个人推着车从车棚里出来。
他的蓝色自行车在夕阳里显得更旧了。车架上的蓝漆掉了好几块,露出下面银灰色的底漆,像一块块伤疤。车筐是后来配的,铁的,已经生了锈,里面放着超市的围裙,叠成一个小方块,压在数学课本下面。车把上的橡胶套磨出了一个缺口,是他左手握把的位置,握了太多次,橡胶被磨薄了,露出了里面的金属。
他跨上车,蹬了一脚,车轮转动,链条发出细碎的、沙沙的声音。他骑出了校门,右转,上了那条种满法国梧桐的路。
夕阳从西边照过来,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投在路面上,像一个在地上行走的巨人。梧桐树的叶子开始变黄了,但大部分还是绿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地面上投下一块一块的光斑,像一片一片的金色碎片。风吹过来,树叶沙沙地响,那些光斑就开始移动、变形、消失又出现,像一群在跳动的、不安分的小精灵。
他骑出去不到一百米。
然后他听到了身后的口哨声。
是《晴天》的前奏。
那段旋律他太熟悉了。昨天中午在天台,沈与时递过来耳机,《晴天》在他耳朵里循环播放了整整一个午休。那段前奏的钢琴声他已经能背下来了,每个音符之间的间隔、每个音符的时长、每个音符的轻重,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但口哨声不一样。钢琴声是干净的、精确的、完美的。口哨声是有温度的、有气息的、有生命的。吹口哨的人需要控制呼吸的力度、嘴唇的形状、舌头的位罝,才能吹出准确的那个音。每一个音符都是气流从身体里被挤出来的过程,是活的,是会呼吸的。
沈与时的口哨吹得不算好。有一些音不太准,偏高了一点点;有一些音的气不够长,断得有点仓促;高音的部分有一点点破,像是嘴巴的形状没有控制好。但江寻觉得,这个不太完美的、有点走调的、带着呼吸声的口哨版《晴天》,比原版好听。
因为他知道这是谁吹的。
他没有回头。
但他骑慢了一点。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他告诉自己,是因为前面有个路口,需要减速。但那个路口还在两百米外,他现在减速没有任何道理。他的脚踩踏板的频率从每秒钟一圈降到了每秒钟大半圈,链条转动的声音变慢了,车轮滚动的速度也变慢了。
后面的口哨声跟了上来。
不是追上来的,是慢慢靠近的。像两列相邻的火车,一列快一列慢,慢的那列没有加速,快的那列没有减速,但两条铁轨在某个点汇合了,于是它们就并排了。
沈与时骑到了江寻旁边。
他骑着一辆黑色的单车,车架是哑光黑的,没有logo,没有贴纸,干干净净的,像刚从车店里推出来的。车把是弯的,是那种公路车的弯把,他握在下弯的部分,身体前倾,姿势很好看。书包单肩背着,滑到了腰侧,像一块黑色的、不规则的补丁。校服外套的拉链没拉,风把衣服吹得鼓起来,像一面黑色的帆。
他没有说话。
江寻也没有说话。
两个人并排骑着,中间隔了大概一米的距离。那一条隐形的线在两人之间画出了一片共享的空间。风吹过来,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把他们的衣领吹起来,把路边梧桐树的叶子吹得哗啦啦响。
就这样骑了大概半分钟。
江寻先开口了。
“你家在东边。”他说。
他的语气很平,像在陈述一个不需要验证的事实——就像“今天是星期二”,“明天是星期三”,没有任何争议的余地。因为他确实知道沈与时家住在东边。不是刻意去打听的,是有一次交资料表的时候,他无意间扫到了沈与时家庭住址那一栏,上面写的是一个东边的楼盘,那个楼盘的名字他在公交广告上见过无数次——“某某华府,尊贵人生”,广告语很土,但房子很贵。
沈与时没有否认。他歪了一下头,那个动作的意思是“你猜”。
然后他说:“今天住西边。”
他的语气也很平,平到像在说一件很合理的事情——我今天住西边,没问题啊,人又不是不能搬家,搬家又不一定要通知你。
江寻看了他一眼。
沈与时的侧脸在夕阳里显得格外好看。他的皮肤被橘红色的光照得发暖,像是被涂了一层薄薄的蜜。鼻梁的线条在脸颊上投下一道细细的阴影,嘴唇的轮廓被光勾出来,像用钢笔画的线稿。他的眼睛看着前方,瞳孔里倒映着梧桐树和天空,像两颗装了风景的琥珀。
“你家到底住哪?”江寻问。
这次他没有用那种“我知道答案”的语气,而是一种更柔软的、更像是在问一个真正的问题的语气。因为他发现他不确定了。他不确定沈与时家到底住东边还是西边,不确定沈与时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不确定沈与时说“今天住西边”的时候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说谎。
沈与时想了想。
他想了一会儿,大概有两三秒。那两三秒里,他的目光在前方的路面上移动,像是在那条路上寻找一个答案。风吹过来,把他的刘海吹起来,露出额头,额头上有一道浅浅的皱纹——不是岁月的痕迹,是思考时才会出现的、暂时的褶皱。
“不知道。”他说。
他说“不知道”的时候,嘴角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弧度。那个弧度不是笑,是那种“我知道你不知道我知道”的、狡黠的、像猫一样的东西。
江寻没有再问。
他转回头,看着前方的路。路很长,一直延伸到地平线,消失在梧桐树的尽头。夕阳在他正前方,低低地挂着,像一个巨大的、橘红色的圆盘,光线太强了,他眯了眯眼,瞳孔收缩,虹膜的颜色从深棕变成了浅棕。
他知道沈与时的家在东边。东边是城市的新区,有宽阔的马路、高档的小区、二十四小时的保安和地下车库。西边是老城区,有狭窄的巷子、破旧的红砖楼、苍蝇馆子和路边摊。他的出租屋在西边,在最深的巷子里,窗户对着另一栋楼的墙壁,阳光只有在中午才能照进来。
沈与时的家在东边。
而他现在骑着车,往西边走。
跟着江寻。
往西边。
江寻知道这一点。他知道沈与时的家在反方向,他知道沈与时现在骑的这条路会让他多花至少四十分钟才能到家,他知道沈与时书包里大概有还没做完的作业、还没预习的课文、还没背的英语单词,而这些都会因为多出来的四十分钟而被推迟。
他什么都知道。
但他没有说“你不用送我”。
因为他不想说。
因为他怕沈与时真的就不送了。
两个人骑着车,穿过了一条又一条的街道。路边的店铺开始亮灯了,便利店的白光,面馆的暖黄光,奶茶店五颜六色的霓虹灯,药店的红色十字灯箱。那些光从店铺里溢出来,洒在人行道上,洒在路面上,洒在两个并排骑车的人身上。
他们经过了一个公交车站,站牌下站着几个等车的人,有人在看手机,有人在发呆,有人在啃玉米。经过了一个十字路口,红灯,他们停下来等,沈与时的右脚撑在地上,左脚还在踏板上,姿势很好看。经过了一座桥,桥下的河水是灰绿色的,倒映着天空的颜色和两岸的灯火,水面被风吹皱,那些倒影就碎了,变成一片一片的金色和红色,像一幅被揉皱了的油画。
沈与时吹了一声口哨。
不是《晴天》了,是自己编的调子。很短,只有几个音符,像一个人在自言自语。那个调子没有名字,没有歌词,没有完整的结构,只是几个音符随意地组合在一起,像随手在纸上画的几笔涂鸦。
但江寻觉得那个调子很好听。
因为它没有名字,没有歌词,不是任何一首歌的片段。它只属于这个时刻——这个夕阳西下的、两个人并排骑车的、风吹过来把影子拉得很长的时刻。它不能被复刻,不能被记录下来,因为它只存在于沈与时吹出它的那一瞬间,然后就消失了,像一颗流星划过夜空,你看到了,你知道它很美,但你抓不住它。
他们骑到了超市门口。
江寻停下来,一只脚撑在地上,自行车歪了一下,他扶正了。车筐里的围裙在刹车的时候往前滑了一下,压在了数学课本上面。
沈与时也停了下来。他把车停在江寻旁边,一只脚撑着地,另一只脚还踩在踏板上,保持着一个随时可以离开的姿势。但他没有离开。
“到了。”沈与时说。
“嗯。”
“你今天跑接力的时候我看了。”沈与时说。
江寻愣了一下。
接力赛是今天下午的事。运动会的第一天,他跑了最后一棒。起跑的时候他站在跑道上,腿有点软,不是因为累,是因为紧张。第三棒跑过来的时候,他的手心在出汗,接过棒的那一刻,棒是湿的——不是被汗水打湿的,是第三棒的手汗,黏糊糊的,握在手里很不舒服。然后他开始跑,拼命跑,跑到耳边只有风声和自己的心跳声,跑到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跑到终点的时候他弯着腰喘气,差点跪在地上。
他以为没有人注意到他。看台上那么多人,操场上那么多人,每个人都在看不同的地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他以为他跑过去的时候,只是一道模糊的影子,没有人会看清他的脸,没有人会记住他的动作,没有人会在他冲线之后还想起他。
但沈与时看到了。
沈与时不只是在看台上坐着,看到了一道影子。他在看,认真地看,专注地看,像在看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他看到江寻起跑时微微前倾的身体,看到江寻接棒时手指的颤抖,看到江寻冲刺时咬紧的牙关,看到江寻冲线后弯着腰喘气时校服被汗水浸湿的后背。
“你跑得很快。”沈与时说。
他的声音很轻,轻到像在说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
江寻说:“我知道。”
他的声音也很轻,但他说的是“我知道”,不是“谢谢”,不是“还好”,不是“没有啦”。是“我知道”。像一个不肯接受夸奖的人,用最硬的壳把自己包起来,说“我知道我做得很好,不需要你来告诉我”。
但他的声音在发抖。
不是冷,不是累,是那种你被人看到了、被人记住了、被人认真地注视了之后,身体产生的、不受控制的、诚实的反应。
沈与时笑了。
那个笑容和之前的不一样。之前的笑是礼貌的、克制的、小心翼翼的,像在试探一块冰面能不能站人。这个笑不一样——它是完整的、全然的、不加掩饰的。他的嘴角上扬到最大幅度,眼睛弯成了两道月牙,眼角的笑纹像扇子一样展开。
“走了。”沈与时说。
他调转车头,自行车在地上画了一个半圆,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短促的“吱”一声。他蹬了一脚,骑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