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寻有一个秘密基地。
教学楼的天台。很少有人去,因为很少有人知道那个地方。通往天台的铁门在一楼到二楼的楼梯拐角处,夹在消防栓和配电箱之间,位置隐蔽到就算有人告诉你“在那里”,你也要找半天。门上的锁坏了,不知道坏了多久,锁芯锈死了,锁舌缩在里面弹不出来,轻轻一推就开。门是铁皮的,漆面斑驳,深绿色的底漆上覆盖着一层又一层的涂鸦——有人用圆珠笔写了一句“某某某我喜欢你”,有人用马克笔画了一个笑脸,有人用钥匙刻了一个日期,有些已经模糊到看不清了,有些还很新,墨迹在铁皮上反着光。
江寻是高一刚开学的时候发现这个地方的。那天他走错了路,在楼梯间里绕来绕去,无意间推了一下那扇铁门,门开了,风涌进来,把走廊里积了一年的灰尘吹得漫天飞舞。他站在门口,看着眼前那个空旷的、被天空覆盖的、没有人打扰的世界,心里有一个声音说:就是这里了。
从那以后,天台就成了他的领地。每天中午,他带着从食堂买的馒头或者从超市带的饭团,一个人坐在天台的水泥围墙上,脚悬在半空中,风吹过来,把他的头发和衣领吹起来,他就着风吃饭,就着天空下饭。没有人跟他说话,没有人坐在他旁边,没有人问他“你今天吃什么”,没有任何打扰。
他喜欢这种感觉。不是孤独,是自由。
那天中午,江寻照例带着午饭上了天台。午饭是一个饭团——超市买的,紫菜包着白米饭,中间夹了一小块三文鱼,特价,三块钱两个。他买了两个,准备吃一个留一个当晚饭。饭团装在透明的塑料袋里,塑料袋被饭团的温度蒸出了一层薄薄的水雾,摸上去温温的。
他推开铁门。
门发出了一声锈蚀的、生涩的呻吟,像一个很久没说话的人突然开口了,声音沙哑而破碎。
然后他停住了。
天台上有人。
沈与时坐在围墙边。
他背对着门,面朝操场,双腿盘着,膝盖上放着一个便当盒。便当盒是深蓝色的,不锈钢的,盒盖打开着,里面的菜色很丰富——煎蛋卷,西兰花,炸虾,米饭上撒着黑芝麻,整齐得像一本美食杂志的插图。他的旁边放着一瓶矿泉水,瓶盖拧开了,瓶身上凝着细密的水珠,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他听到门响,转过头。
阳光正好落在他脸上。他的头发被风吹乱了,额前的碎发飞起来又落下,像一片被风吹得不知所措的羽毛。他的眼睛在阳光里眯了一下,瞳孔收缩,虹膜的颜色从深棕变成了浅棕,像一杯被水稀释了的咖啡。
“好巧。”沈与时说。
他的语气很平淡,平淡到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但江寻注意到了一件事——沈与时的便当盒已经打开了一半,里面的煎蛋卷少了一个角,米饭也缺了一口,筷子搁在盒沿上,筷尖上还沾着一点饭粒。
也就是说,他已经开始吃了。
也就是说,他不是刚到的。
也就是说,他可能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会儿了。
江寻站在门口,手里捏着那个饭团,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他在想一件事:沈与时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他是自己发现的吗?还是……跟着谁来的?
他转身要走。
“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沈与时说。
声音不大,但在天台上被风传得很远。那句话像一只手,伸过来,轻轻地拉住了江寻的衣角,不是拽,只是轻轻地、试探性地拉了一下。
江寻犹豫了。
他站在门口,背对着沈与时,风吹过来,把铁门吹得哐当响了一声。他看着楼梯间里灰暗的水泥墙壁,看着墙壁上剥落的白色漆块,看着地面上一只不知道谁丢的烟头。
他想走。他的理智告诉他走。他不喜欢和别人共享这个天台,他不喜欢自己唯一的一块安静的、干净的、没有人的地方被入侵。天台是他的,他先来的,他在这里坐了一年,沈与时凭什么说出现就出现?
但他的手没有推门。
他的脚也没有迈出去。
他站在那里,背对着沈与时,站了大概五秒钟。那五秒钟里,风很大,吹得他的衬衫贴在身上又鼓起来,像一面白色的旗在风中翻卷。
然后他转身了。
他走回去,在围墙边坐下来。他选了离沈与时最远的那一段围墙——天台的围墙是方形的水泥台子,大概四十厘米宽,围成了一个长方形。江寻坐的那一边和沈与时坐的那一边,是天台上最远的两个点,直线距离至少三米。三米,足够他把两个人之间的空气隔成两个独立的、互不干扰的世界。
他把饭团从塑料袋里拿出来,咬了一口。紫菜在嘴里碎裂,发出细碎的、干燥的声音,像踩碎了一片枯叶。饭团的米粒有点硬了,大概是放太久了,三文鱼的味道很淡,几乎吃不出来。但他吃得很认真,一口一口地嚼,像在完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
沈与时没有看他。
沈与时转过头,看着操场的方向。操场上有人在跑步,有人在踢球,有人在练习跳远,沙坑里的沙子被铲起来又落下,扬起一小片灰尘。那些声音被风从远处吹过来,变得模模糊糊的,像隔了一层纱。
两个人各自吃饭,没有说话。
蝉鸣声很大。九月的蝉还是很有精神,叫声从下面的梧桐树上传上来,一声接一声,不知疲倦,像是在比赛谁能叫得更响。那种声音有高有低,有长有短,交织在一起,变成一张巨大的、透明的、看不见的网,把整个天台笼罩在里面。
风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江寻的刘海被风吹到一边,露出额头,他伸手拢了一下,但刚拢好又被吹乱了,他就不拢了,让头发乱着。沈与时的头发短一些,吹不乱,但额前的碎发一直在飘,像一面小小的、不安分的旗。
第二天中午。
江寻推开铁门。
沈与时又在了。
他坐在同一个位置,便当盒放在膝盖上,筷子拿在手里,正在夹一块煎蛋卷。他的姿势和昨天一模一样,连便当盒里的菜色都和昨天差不多——煎蛋卷,西兰花,炸虾,米饭上撒着黑芝麻。如果不是那些菜又被咬了几口,江寻会以为这是昨天那个画面的重播。
江寻站在门口,看着沈与时的背影。
这一次他没有犹豫。他直接走过去,走到昨天坐过的那个位置,坐下来。
但他没有立刻吃饭。
他看着沈与时,说:“你是不是跟踪我?”
他的语气不是很凶,但也不是很客气。那是一种介于质问和开玩笑之间的语气,像是在说“我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
沈与时转过头,看着江寻。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到有点过分了——嘴唇抿着,没有笑,没有心虚,没有任何“被发现了”的慌张。
“我先来的。”他说。
他举起了便当盒。便当盒已经打开了一半,里面的煎蛋卷少了一个角,米饭缺了一口,筷子上沾着饭粒。一切都和昨天一样,每一个细节都对得上,像是提前排练好的。
江寻看了一眼那个便当盒,又看了一眼沈与时的脸。
他不信。
他不信沈与时是“先来的”。他知道自己每天到天台的时间是固定的——十二点零五分,从教室走到天台大概三分钟,他每天十二点零八分准时推开那扇铁门。这个时间是他经过了一年的反复验证得出的,误差不超过两分钟。
如果沈与时是“先来的”,那么他就得在十二点零五分之前到。也就是说,沈与时每天中午比他更早离开教室,更早走上楼梯,更早推开那扇铁门。一个从来不来天台的人,连续两天在同一个时间出现在同一个地方,而且每次都比江寻早到——
这不叫巧合。
这叫预谋。
但江寻没有拆穿他。
他坐下来,打开饭团。今天的饭团是金枪鱼味的,特价,两块五一个,比昨天的三文鱼便宜了五毛钱。他把塑料袋撕开,咬了一口,嚼了嚼,咽下去。
然后他往沈与时的方向挪了一点。
只是一点。大概一米。
从三米变成了两米。
沈与时注意到了。他的眼角余光捕捉到了江寻移动的轨迹——那个穿着洗得发白衬衫的身影,贴着围墙的边缘,缓慢地、不动声色地、像一只猫一样地挪了一米。
沈与时没有转头。他的嘴角动了一下,是一个很小的、几乎看不出来的笑。然后他继续吃饭,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第三天中午。
江寻推开门。
沈与时又在了。
这一次江寻没有站在门口犹豫,没有问“你是不是跟踪我”,没有任何多余的步骤。他直接走进去,走到围墙边,坐下来。
这次他坐的地方,离沈与时只有一米。
一米,一个手臂的距离。如果他伸出手,他可以碰到沈与时的肩膀。他没有伸手,但他知道他可以——这是问题的关键。
他知道他可以。
沈与时今天没有带便当盒。他的膝盖上放着一个MP3,银白色的,屏幕很小,上面滚动着歌名。耳机线从MP3里延伸出来,绕了两圈,搭在他的手腕上。耳机是白色的,看起来很普通,但不是苹果原装的那种——是某个音响品牌的,音质很好,这一点江寻后来才知道。
沈与时看到江寻坐下来,犹豫了大概零点五秒。然后在那个犹豫的缝隙里,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把一只耳机递了过来。
耳机线从两个人之间垂下去,在风中晃了晃。风一吹,耳机线打了个旋,缠在了一起——不是打死结的那种缠,是松松的、绕了两圈的那种,轻轻一抖就能解开的那种,但风一直在吹,线一直在晃,越缠越紧,像两个不知道该不该靠近的人在试探性地触碰对方。
江寻看着那只耳机。
耳机的海绵套是灰色的,有一点旧了,边缘微微泛黄,是被汗水和时间浸染过的颜色。耳机的线上有一个小小的线夹,银色的,上面刻着一个品牌标志。
他接了。
他把耳机塞进耳朵里。海绵套的温度比他的耳朵低,凉凉的,像一片薄荷贴在耳朵上。然后音乐涌进来——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周杰伦的《晴天》。
前奏的钢琴声像雨滴一样落下来,一个一个的音符,清晰而干净,在耳朵里炸开,变成一片一片的、碎金一样的涟漪。
江寻听了两秒钟,说:“这歌很老了。”
他的声音不大,但沈与时听到了。因为耳机只塞了一只,另一只耳朵还能听到外界的声音——风声,蝉鸣,还有沈与时的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