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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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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寻第二天到教室的时候,比平时早了十五分钟。

他不想承认这是有原因的。他告诉自己——今天是开学第一天,班主任说了七点半要到,不能迟到。他甚至还多睡了十分钟,因为昨天翻来覆去到凌晨两点才睡着,早上闹钟响了三次才把他从床上拽起来。

但事实是,他走进教室的那一刻,目光先于理智扫过了整个教室。

沈与时的座位还空着。

江寻的座位在第二排靠窗,这是班主任昨天在群里发的座位表上写好的。他走过去,把书包放在桌上,书包带子上那圈歪歪扭扭的缝线和透明胶带缠过的痕迹在晨光里格外醒目。他把课本从书包里掏出来,一本一本地码在桌角,按照课程表的顺序排好。

教室里陆陆续续有人进来。

七点二十五分,沈与时走进了教室。

他今天穿了一件崭新的白衬衫,不是校服,是那种质地很好的棉麻衬衫,领子很挺,袖口挽了两道,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小臂。校服外套搭在手臂上,书包单肩背着,右手插在兜里,步子不紧不慢,像是这个教室里的一切都跟他没什么关系。

但他的目光扫过第二排靠窗的位置时,顿了一下。

江寻低着头在翻英语课本,看起来非常专注,专注到连头都没抬。

沈与时在他旁边坐下了。

椅子被拉开的声音,书包被放在桌上的声音,课本被翻开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很轻,但江寻每一声都听得一清二楚。他甚至能通过声音判断沈与时先掏出了哪本书——是数学,因为数学课本的封皮是硬壳的,放在桌上的声音比别的书闷。

“早。”沈与时说。

江寻“嗯”了一声,没抬头。

他把自己的课本往自己那边挪了五厘米。

这个动作很小,小到如果不是刻意观察根本不会注意到。但江寻做完之后立刻就后悔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是故意的吗?是想划清界限吗?还是只是因为旁边多了一个人,他的身体本能地想要多一点空间?

他不知道。

第一节课是数学。

数学老师姓周,四十多岁,秃顶,讲课的时候喜欢用粉笔头砸走神的学生,据说准头极好,能从讲台砸到最后一排。他在黑板上写了一道函数题,说:“这道题,你们谁上来做?”

没人举手。

周老师扫了一圈,目光落在第二排:“江寻,你来做。”

江寻站起来,从沈与时身后走过去。经过的时候,沈与时的椅子稍微往前挪了一点,给他让出了更多空间——不是那种不得不让的幅度,而是多让了大概十厘米。

江寻注意到了。

他在黑板上做题的时候,粉笔在指尖转了一圈,然后开始写。他的板书很漂亮,字迹工整但不大,每一行都对齐,连等号都画得一样长。解题步骤写了一半的时候,他听到身后有人说:“第三种方法更简单。”

是沈与时的声音。

江寻没有回头,粉笔在手里顿了一下,然后换了另一种颜色的粉笔,在旁边写了第二种解法。

写完之后他转身回座位,经过沈与时身边的时候,沈与时抬头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里有笑意,不是嘲笑,是那种“你果然很厉害”的笑意。

江寻坐下来,低着头看课本。

他感觉自己的耳朵又开始发热了。

第二节课,沈与时借笔。

“江寻,借支笔。”

江寻从笔袋里抽了一支黑色水笔,递过去,没说一个字。他的手指捏着笔的中段,尽量不让自己的手指碰到沈与时的。

但还是碰到了。

很短的一瞬,皮肤接触的面积大概只有一平方厘米,时间大概不到零点五秒。

但江寻觉得那个触感像是被烙铁烫了一下,从指尖一直蔓延到手腕,然后顺着血管往上爬,爬到脖子,爬到耳朵。

他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继续写笔记。

第三节课,沈与时借橡皮。

“江寻,借橡皮。”

江寻这次连看都没看他,直接从笔袋里摸出橡皮,放在桌沿上,推过去。橡皮是白色的,用了很久,已经磨成了不规则的形状,边角圆润,上面还沾了一点铅笔灰。

沈与时拿起橡皮,擦了擦,放了回来。

江寻把橡皮收进笔袋,拉上拉链。

第四节课,一张纸条从右边推了过来。

江寻的眼角余光看到了那张纸条——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一小条纸,折了两折,边缘齐整,没有毛边。沈与时用尺子裁的,他想。只有沈与时那种人才会用尺子裁纸条。

纸条上写着一行字,字迹工整,一笔一划:“你讨厌我?”

江寻看了一眼。

然后他把纸条团了。

团得很紧,团成一个直径不到一厘米的小纸团,塞进了笔袋最里面的夹层里。

他没有回。

沈与时没有再写第二张。

整个上午,两个人没有再说话。上课的时候各听各的,做笔记的时候各自低头,偶尔翻书的声音和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像是在进行一场无声的合奏。

但江寻知道,沈与时在旁边做了很多事——他把桌上的课本摞整齐了,把笔按颜色排好了顺序,把水杯放在了桌角的左边而不是右边。所有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像他这个人一样。

课间,林知夏凑过来了。

林知夏是江寻的前桌,扎着马尾辫,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看起来是个大大咧咧的姑娘,但她的观察力好得可怕。她坐在江寻前面,上课的时候不用回头就能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她说这叫“后脑勺长眼睛”,是多年练出来的本事。

“江寻。”她压低声音,凑过来,马尾辫扫过江寻的桌角。

“嗯。”

“沈与时刚才一直在看你。”

江寻翻课本的手指顿了一下。只是一瞬间,然后继续翻,翻到下一页,上面是一篇英语阅读理解,讲的是候鸟迁徙的路线。

“你看错了。”他说。

“我坐在你前面,我怎么看错?”林知夏的手指在自己眼睛和江寻之间比划了一下,“这条线是直的,没有折射,没有反射,没有经过任何光学元件,不存在看错的可能。”

江寻没说话。

林知夏笑了,两个酒窝陷下去:“你耳朵红了。”

江寻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耳朵。

是红的。

烫的。

他说:“今天太热了。”

林知夏看了一眼墙上的空调——十六度,风口对着江寻的方向吹,冷气把江寻的刘海吹得微微晃动。窗帘被风鼓起来又落下去,像一面白色的旗。

林知夏没有拆穿他。

她只是笑了笑,转回去,马尾辫在空气中画了一个半圆。

江寻低下头,盯着那篇关于候鸟的文章。上面写着:某些鸟类会在迁徙途中记住沿途的地标,即使过了很多年,依然能找到回去的路。

他想,人的大脑大概也有类似的功能。有些东西一旦记住了,就再也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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