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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肉小说网 > 民国之被竹马男仆娇养了 > 第14章 情愫

第14章 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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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的某个清晨,他还像往常一样出去捡柴,他爹却让他别去,说等会儿带他去镇上赶集。

十几年过去了,他还记得那天早上,后娘给他做了一碗糖水蛋,到了镇上,爹给他买了一根芝麻糖。

他舔了一口,又香又甜,好吃得他舌头都麻了。他小心翼翼地握着芝麻糖,打算留着回去跟弟弟们一起吃。

爹说要去买种子,把他交给一个熟人,让他数一百个数,说等数完了就来接他。

他记不清自己数了多少个一百,反正他爹再没回来过。

想逃跑被人牙子逮住,身上被打得青青紫紫,脸上却连个抓痕都没有,甚至人牙子还给他擦脸洗牙,也不是人牙子心地有多好,不过是想有个好卖相。

那两年仗打得多,死人多,孤儿也多,就算是一个健康的男娃也卖不起价。

他看着一个仙童似的娃娃指着自己说——我就要他了。

哗啦啦八块洋元到手,人牙子把他推到了仙童面前。

“你叫什么名字呀?”仙童笑眯眯地问他,眼睫毛颤颤的,像迎春花最嫩的那根蕊。

他身上太疼了,在夜里偷偷哭了很久,嗓子早发不出声音,还是人牙子赔笑说了自己的名字。

仙童旁边的妇人说:“这名儿乡气了些,得改一个。蓁蓁,你买的他,你给他起个好听的吧。”

“奶奶,取名字好难的,您让我想想嘛。”

原来仙童叫蓁蓁,真好听。

他跟着大马车进了城,来到了神仙洞府一般的叶府。

他洗了热水澡,抓了头发里的虱子,穿上了细布衣裳,最令他吃惊的是,他一顿吃了三碗白米饭和两盘菜,竟然没人打他的手。

大少爷看稀奇似的看他吃饭,大大的眼睛像猫儿又像狐狸,反正乖得不得了,他甚至想伸手摸摸大少爷长长的眼睫毛。

他想,一定很软很好摸。

“你以前肯定受了很多苦,你放心,以后跟着我就不会受苦啦。”

后来,大少爷给他取了新名,叫渌澜,那时他还不识字,不晓得这名儿的含义,只是觉得好,反正只要是大少爷取的,怎样都好。

他在叶家伺候大少爷,吃穿用度比村里财主的儿子还强,甚至还跟着大少爷去了学堂,这是他在梦里都没梦到过的生活。

他在家是多余的,除了干不完的活儿,再没有其他的了,甚至连最后一丝骨肉亲情,都被那八块大洋买断了。

他的性命,他的余生,他的一切,都是属于叶蓁的。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对叶蓁产生了别样的情愫,也许是深夜的梦,是清晨的悸动,是无时无刻想要追随的目光,是每分每秒都想陪伴在身侧的妄念。

他早早就明白了自己对叶蓁的感情,是两小无嫌猜;是除却巫山不是云;是行也思君,坐也思君;是直教生死相许。

他的世界一片贫瘠,叶蓁像一束光,让这片荒原长出了不曾生长的东西。

在这个世界上,他想守护和拥有的,也只有这束光。

李渌澜的眼神实在是太温柔了,叶蓁被灼得脸颊发烫,连忙偏过脸说:“你知道就好,哎呀,我跟你扯这些干嘛,反正你不许去上夜班!”

李渌澜笑了下,“好,我不去,不过人家一片好心,我总得去一趟给人家说清楚。”

“是这个道理。”叶蓁赞同地点了下头,“那你今晚去一趟,嘴巴甜一点啊。”

“晓得了,祖宗。”李渌澜见他要又要添汤,赶紧夺过了汤勺,不许他再吃,“再吃就是第四碗了,会积食的。”

“第四碗了?”叶蓁也惊了,自己竟不知不觉吃了这么多。

李渌澜边收碗筷边说:“蓁蓁,你也要答应我,明天就在家里温书,不要再去那个书店做工了。学费你不用担心,我来想办法。”

“我书都没有,温什么啊。”

“我跟隔壁借了。”

叶蓁无言,他没想到李渌澜竟然先斩后奏,连书都借好了。

“好嘛,那我不去了。”

不去了个鬼!

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差事,一个月十块钱呢,岂能不去。

不过李渌澜这人跟狗似的,只能顺毛撸,要是跟他反着来,兴许明天连门都出不了。

今天临走前帮老板娘搬了点东西,所以才回家晚了。明天只要赶在李渌澜之前回家,做出温习了一天的样子,一定能暗度陈仓。

吃完饭,两人在油灯下擦洗身子。

叶蓁在书店搬书,很卖了些力气,身上汗津津的。

大少爷头回做力气活,没想到会这么累,但一点没偷懒,认认真真完成了工作。

不过,回家有李渌澜在,他就可以偷偷懒。

叶蓁懒散地瘫倒在床上,让李渌澜帮他擦。

李渌澜是伺候惯了的,力道适中,舒服得大少爷直接睡了过去。

昏黄灯光给白瓷般的身躯镀了一层柔润光晕,又圣洁又惑人,李渌澜看得寄巴起了火,到角落咬着嘴唇□□了一回。

待尘埃落定,又给叶蓁搭了肚子,李渌澜才踏着月光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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