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第一年。
他拿到了第一笔工资。他去商场买了一件新的白衬衫,不是超市工作服的那种,是好的,领子很挺,布料很软。他把它挂在衣柜里,没有穿。他还是穿旧的那件。旧的那件已经洗得发白了,白到在灯光下几乎透明,能看清布料的纹理。袖口的毛边更长了,在风里微微飘着。第二颗扣子还是那颗从超市工作服上拆下来的,颜色不一样,白得有点刺眼。他穿着它去上班,穿着它画图,穿着它开会。他的同事问他:“江工,你怎么不穿新衣服?”他说:“这件还能穿。”他看着袖口的毛边,想起了沈与时的眼睛。那双眼睛看过这些毛边,在高中,在教室,在阳光里。他看着它们的时候,目光很轻,像一片叶子落在了水面上。
工作第三年。
他设计的第一个建筑落地了。是一个社区文化中心,不大,两层,灰砖外墙。二楼有一个很大的阳台,朝南,放着两把椅子。他去现场看,站在那个阳台上,旁边是空的。他站在那里,风吹过来,把他的头发吹起来。他看着远处的天际线,看着那些高高低低的楼房,想着他会在哪一栋里。他不知道,但他觉得他就在某一个窗户后面。也许在看书,也许在弹琴,也许在发呆。也许在想他。他不知道,但他希望是。
他在阳台上站了很久,久到夕阳从白色变成了橘红色,从橘红色变成了紫色。城市的灯亮起来了。他转身走了。
工作第五年。
沈与时离婚的那一年,他不知道。他还在等。但他开始怀疑了。不是怀疑沈与时会不会回来,是怀疑自己还能不能等下去。等待是一件很累的事。不是体力的累,是心力的累。每天醒来,第一件事是告诉自己“今天他也不会回来”。每天睡觉前,最后一件事是告诉自己“明天他也许就回来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像一个在跑步机上跑步的人,跑了很多年,跑得很快,流了很多汗,但一步都没有前进。他还在原地,还在等。
他把铁盒从床底下拿出来。床底下的灰积了一层,铁盒的边角锈得更厉害了。他用抹布把灰擦掉,打开盖子。里面的东西还在。牛奶盒,七盒,叠在一起。蓝白色的包装已经褪色了,变成了很浅很浅的蓝。纸条,叠成小方块,纸已经泛黄了,边角卷起来了。字迹也淡了,但还能认出来。草稿纸,上面有沈与时写的半道数学题,第三步停住了,最后那个数字是“3”,3的尾巴拖得很长。他把每一样东西都拿起来看了一遍,然后一件一件地放回去。盖上盖子,推回床底下。铁盒滑过木地板,声音很轻。他看着那个位置,想:如果他永远不回来,这些东西怎么办?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不会扔掉它们。
工作第六年。沈与时回来的前一个月。
他不知道他要回来了。他还在等,但等的方式变了。他不再每天看信箱,不再每天等消息,不再每天告诉自己“明天他也许就回来了”。他把等待变成了一种习惯,像呼吸一样。不需要刻意去做,它自己就在发生。他呼吸的时候不会想“我在呼吸”,他等的时候也不会想“我在等”。他只是在活着。活着就是在等他。他加班到很晚,在改一个项目的图纸。项目是一个人才公寓,在老城区。他画了很多遍,改了无数版。每一版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顶楼有一个很大的露台,朝南,放着两把椅子。他看着那两把椅子,觉得有一把永远不会有人坐。
他放下笔,站起来,走到窗边。城市的夜景在脚下铺开,万家灯火。他看着那些灯,想:哪一盏是他的?不知道。但他知道,不管哪一盏是,他都会找到的。他已经在找了,找了六年。他不介意再找六年,再找六年,再找六年。找到为止。
他不知道的是,在同一片夜空下,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人也在看着窗外。那个人手里握着一张机票,日期是下个月。他把手放在胸口,感觉到心跳。很快,很快,快到像一个在奔跑的人。那个人跑了六年,从东半球跑到西半球,从西半球跑回东半球。他跑到了这里——机票在手心里,江寻的名字在心里。
他闭上眼睛。脑海里是江寻的脸。不是现在的脸,是少年时的脸。白衬衫,洗得发白的颜色,磨出毛边的袖口,颜色不太一样的第二颗纽扣。他站在红榜前,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然后转身走了。他看着他,心想:这个人,我想认识他。他认识了他。他喜欢了他。他等了他。他回来了。
(番外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