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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沈与时的信(没寄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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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封信,写于他抵达后的第三个夜晚。

时差还没有倒过来。凌晨三点,他躺在床上,眼睛睁着,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什么都没有——没有水渍,没有裂缝,没有形状像猫的痕迹。这里的墙壁是白色的,家具是白色的,床单是白色的,一切都是干净的、崭新的、陌生的。白色是一种很冷的颜色。他想起江寻出租屋里的那盏白炽灯,发出昏黄的、温暖的光。光很弱,照不到天花板,只能照亮书桌的一小块区域。但那一小块区域在他的记忆里是整个房间最亮的地方,亮到像一盏永远不会熄灭的灯。

他坐起来,打开台灯。灯是白色的LED灯,光线很亮,很白,没有温度。他铺开信纸,拿起笔。笔是黑色的,墨水是黑色的,写出来的字也是黑色的。白色的纸上黑色的字,像一个人在雪地里走路留下的脚印,每一步都很重,因为他怕雪会盖住他的脚印,怕后面的人找不到他走过的路。

他写:“江寻,我到国外了。这里没有天台。”

他停了一下。笔尖停在纸上,墨水洇开了一个很小的黑点。他看着那个黑点,想起江寻做题时笔尖戳出的黑点。江寻的笔尖会在纸上停留很久,久到墨水洇开,变成一个圆形的、黑色的、像瞳孔一样的印子。他看着那个印子,觉得那不是墨水,是江寻的眼睛。江寻的眼睛是深棕色的,不是黑色的。但深棕色和黑色在远处看是一样的。他在远处看江寻的眼睛,看了很多次。每一次都觉得那双眼睛里有他要找的东西,但他一直没找到。现在他知道了,他要找的是他自己。他在江寻的瞳孔里看到过自己的倒影,很小,很模糊,但确实是他的形状。那是一个信号,告诉他:你在他的眼睛里。你在他看得到的地方。

他继续写。

“这里的建筑很新,路很宽,没有人骑自行车。人们开车,坐地铁,走路。走路的时候戴着耳机,不看路,不看人,不看天空。天空很蓝,比家里的蓝。但我不喜欢。因为太干净了,干净到像假的。家里的天空是灰蓝色的,有云,有鸟,有风筝,有电线。电线上站着麻雀,麻雀在叫,叫声不好听,但那是家的声音。我想家。不是想房子,是想人。那个人住在出租屋里,房间很小,灯很暗,天花板上有水渍。水渍的形状像一只没有尾巴的猫。我见过那只猫。不是真的见过,是听他说的。他说:‘天花板上有一个水渍,形状像一只没有尾巴的猫。’我说:‘你怎么知道是猫?’他说:‘因为它有耳朵。’我笑了。他描述那只猫的时候,嘴角是翘的。我看不到他的嘴角,但我能听到。他的声音里有翘起的弧度,很轻,很淡,像风吹过湖面留下的皱纹。我记住了那个弧度。它是我的。”他没有寄出这封信。他把信纸折好,放进抽屉里。抽屉是空的,信纸躺在里面,像一个在空房间里的人,坐在角落里,抱着膝盖,等着有人来。

第十封信,写于一个下雨的傍晚。

雨很大,打在窗户上,啪啪地响。窗外的街道被雨水洗得很干净,路面反着光,像一面很黑很亮的镜子。他在琴行待了一整天。不是兼职,是去练琴。琴行的老板是个中年人,头发很少,肚子很大,人很和气。他问沈与时:“你是中国人?”沈与时说“是”。他说:“我年轻时也在中国待过,上海,很美的地方。”他笑了一下,然后走开了。

沈与时坐在琴凳上,手指放在琴键上,没有按下去。他在想江寻,想他坐在旁边的椅子上,阳光落在他的脸上,他说“太土了”,但他笑了。他笑了。

他写了十个字:“江寻,我今天学会了一首新曲子。不是写给你的,但弹的时候想的都是你。”他写完之后看着那行字,觉得它很短,短到像一个人的名字。江寻。两个字。很短。但它在沈与时的心里住了很久,久到他都快忘了它是什么时候住进来的。也许是初中第一次在红榜上看到它的时候,也许是高中开学第一天拍江寻肩膀的时候,也许是在天台上递出第一只耳机的时候。它住得很舒服,把沈与时的心里当成自己的家,在里面走来走去,打开了所有的抽屉,翻遍了所有的柜子,把东西弄得乱七八糟,然后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他没有寄出这封信。他把信纸叠好,放进抽屉里。抽屉里已经有九封信了,加上这封是十封。十封信叠在一起,像一本很薄的书,书名叫《江寻》,作者是沈与时。他翻开这本书,读了很多遍,每一遍都读到同一个结局——“我等回来弹给你听”。结局不是结局,是一个逗号。句子还没写完,书还没结束,人还没回来。他把书关上,放回抽屉里。

第二十封信,写于一个失眠的夜晚。

月亮很圆,很亮,挂在窗户的正中间,像一个被人挂在那里的、发光的、很大的盘子。他躺在床上,看着月亮。月亮的颜色是白的,不是橘黄色的。他想起江寻出租屋里的那盏白炽灯,灯光的颜色是昏黄的。昏黄很暖,白色很冷。他被冷包围着,像掉进了一个冰窖。他缩在被子里,缩成一团,像一个在母体里的婴儿。母体是温暖的,安全的,有羊水包裹着他。但这里没有羊水,只有冷空气。冷空气从门缝里钻进来,从窗户的缝隙里钻进来,从空调的出风口吹出来。他裹紧了被子,但被子是冷的。不是被子冷,是他冷。冷是从里面往外的,不是从外面往里的。他的心冷了。

他坐起来,打开台灯。灯是白色的,光很亮,很刺眼。他拿起笔,铺开信纸,写:“江寻,我梦到天台了。醒来以后枕头是湿的。”他写“湿”的时候,笔尖在纸上停了一下。那个字有三点水,左边是水,右边是“显”。水很湿,显很明显。他很想他。他把信纸拿起来,对着灯光看。纸是半透明的,能看到背面的字。背面的字是反的,但他认得出那是什么。那是江寻的名字。他没有写在纸上,但纸记住了。纸是有记忆的,你写过什么,它都会记住。擦不掉,撕不掉,烧了也有灰。灰是黑色的,很轻,风一吹就散了。但灰散了之后,空气里还有它的味道。味道也会散,但散得很慢,慢到你要用很长时间才能忘记。他不想忘记。他不想忘记任何东西——江寻的侧脸,江寻的耳朵,江寻喝牛奶时喉结滚动的三下,江寻说“嗯”时的语气,江寻笑的时候眼睛弯成的弧度。他不想忘记。他要带着这些记忆走一辈子,走到走不动了,走到倒在地上了,走到眼睛闭上了,手还伸着,朝着江寻的方向。

他没有寄出这封信。他把信纸叠好,放进抽屉里。抽屉已经很满了,他把最上面的信挪了挪,把新的放在最上面。

第三十封信,写于一个很普通的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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