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与时转过头,仰头看着他。阳光落在他的脸上,他的眼睛眯了一下,瞳孔收缩,虹膜的颜色从深棕变成了浅棕,像一杯被水稀释了的咖啡。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像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来。
“我以为你不来了。”沈与时说。
他的声音不大,风一吹就散了,但江寻听到了。这句话里有一个很轻很轻的、像羽毛一样的委屈——不是那种“你为什么不来看我”的委屈,是那种“我以为你不要我了”的委屈。生病的几天里,沈与时没有发消息,江寻也没有发,对话框停在那两个“晚安”和一个“嗯”上,像一张被按了暂停键的唱片,唱针卡在同一个凹槽里,反复播放同一段旋律,永远不往下走。
“答应你了。”江寻说。
三个字。他答应过。不是“我会来的”那种答应,不是写在纸上的、签了名的、按了手印的、有法律效力的答应。是更早的、更轻的、更像一阵风的答应——“明天”“嗯”。但那就是答应,对沈与时来说,那就是答应。因为沈与时不需要江寻写保证书,不需要他签字画押,不需要他用任何正式的方式承诺任何事情。他只需要听到那两个字的变体——“嗯”“好”“明天”“答应你了”——任何一个可以翻译成“我会来的”的词,就够了。
沈与时转头看他,笑了一下。
那个笑不是高兴。不是那种“你来了我好开心”的笑。是那种松了一口气的笑——像一个在暴风雨中航行了很久的水手,终于看到了灯塔的光。那束光不强,不刺眼,甚至有点模糊,但它在那里,它一直在那里,只要它在,船就不会迷航。
那个笑不是高兴,是如释重负。
江寻在沈与时旁边坐下了。他以前坐的位置是离沈与时最远的那个点,从三米到两米到一米,他花了很多天,一点一点地缩短距离,像一个在试探冰面厚度的人,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今天,沈与时拍了拍旁边的位置——不是用语言,是用目光,他的目光从江寻的脸上移到旁边的水泥台面上,在那里停留了零点五秒,然后移回来。那个动作的意思是:坐这里。
江寻坐了过去。
这次隔了不到半米。半米,一个手臂的距离。如果他伸出手,他可以碰到沈与时的卫衣袖子,可以碰到他的手指,可以碰到他手背上那几条浅浅的、青色的血管。他的手就放在膝盖上,手指微微张开,掌心朝上,那颗痣朝着天空,在阳光里像一颗很小的、深棕色的星星。沈与时的右手也放在膝盖上,手指微微弯曲,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中指右侧有一个小小的茧。
两只手之间的距离,大概十五厘米。
十五厘米,一截粉笔的长度,一个笔袋的宽度,一本课本的厚度。十五厘米,够两个人同时把手伸出去,指尖和指尖碰到一起。十五厘米,够一个人把手移过去,覆在另一个人的手背上。十五厘米,够很多事情发生。
但什么都没有发生。
他们只是把手放在膝盖上,保持着十五厘米的距离,看着远处的操场。风吹过来,把地上的灰尘吹起来,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把MP3的耳机线吹得缠在了一起,又吹开,又缠在一起,反反复复,像一个永远不会结束的游戏。
沈与时拿出MP3,递过来一只耳机。这次没有问“听吗”,没有问“还听吗”,没有问任何一个多余的字。他直接递过来了,像递一支笔,一块橡皮,一卷胶带,一盒牛奶。耳机线从两个人之间垂下去,风一吹,又缠在一起了。
江寻接过来,塞进耳朵里。
放的不是《晴天》,不是那首没有名字的钢琴曲,是一首从来没听过的曲子。钢琴的声音,很轻很慢,像夏天的风穿过走廊,把窗帘吹起来又落下,把桌上的书页吹得翻过去几页,把挂在墙上的照片吹得轻轻晃动。旋律很简单,左手是几个很基础的和弦,C大调,G大调,A小调,F大调,来回循环,像一个在慢慢走路的人,每一步都踩在同一个节拍上。右手在高音区弹着单音,一个一个的,像雨滴落在不同的地方——落在树叶上,落在水面上,落在窗台上,落在你的手心里。
“这什么歌?”江寻问。
“我自己写的。”沈与时说。
他的声音很轻,轻到像是在说一件不重要的事情,就像“我今天吃了什么”一样不重要。但他的眼睛没有看江寻,他看着远处的操场,看着那片被风吹皱的草坪,看着那个滚来滚去的黑白相间的足球。他不敢看江寻,因为他怕在江寻的脸上看到“难听”“无聊”“这是什么玩意儿”的表情。
江寻没有再问。
他把耳机往耳朵里塞了塞,听完了整首。曲子很短,不到一分钟,旋律在结尾处重复了三遍,一遍比一遍轻,一遍比一遍慢,最后那个音符像一个在慢慢消失的人,先是手消失了,然后是脚,然后是身体,然后是头,最后连影子都不剩了,只有空气里还残留着一丝他存在过的痕迹。
曲子很短。不到一分钟。从第一个音到最后一个音,一共五十七秒。江寻数了。不是刻意数的,是他的大脑自动数的,像一台精密的、不知疲倦的、对沈与时的一切都保持最高级别关注的机器。五十七秒里,他听到了阳光,听到了风,听到了走廊,听到了窗帘,听到了翻开的书页,听到了晃动的照片,听到了雨滴落在不同的地方。
他听到了沈与时的夏天。
不是任何一个具体的夏天,是沈与时的夏天。那个夏天里有钢琴,有MP3,有不知道写给谁的旋律,有一个人坐在琴凳上,手指在黑键和白键上跳动,脑子里想着另一个人——但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也许他知道,也许他不知道,也许他知道但不敢承认。
江寻把耳机取下来,卷好线,递还给沈与时。
“好听。”他说。
沈与时转过头来看他。那双深棕色的眼睛里有一种光,不是反射的阳光,是从里面发出来的、温热的、像炉火一样的光。那种光不刺眼,不灼热,但它能把人烤暖,从外面到里面,从皮肤到骨头,从骨头到骨髓。
江寻被他看得有点不自在。不是那种“你看我干嘛”的不自在,是那种“你看我的方式让我想被你一直看下去”的不自在。他移开了视线,看向操场。操场上那个足球已经被踢到了球门里,守门员从网里把它捡出来,大脚开到了中场。
他不知道的是,沈与时的手机里也录了一首曲子,名字叫《江寻》。
不是“江寻”这两个字,是一个文件名,两个字,在手机的文件管理器里,藏在一个叫“新建文件夹”的文件夹里,那个文件夹里只有这一个文件。他没有给任何人听过,没有给父母听过,没有给朋友听过,没有给钢琴老师听过。他只给自己听过,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戴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小,听着那首以江寻命名的曲子,一遍又一遍,像一个在念经的僧人,念的不是佛经,是一个人的名字。
那首曲子他写了很久。改了无数遍,和弦换了又换,旋律改了又改,节拍调了又调。他觉得每一版都不够好,每一版都配不上“江寻”这两个字。这两个字太重了,像两块巨石,他举不起来,但他想把它们放在一首曲子里,让它们变得轻一点,像羽毛,像风,像阳光,像雨滴。
他还没做到。
所以他没有给江寻听。
但他想,总有一天,他会做到的。等到那一天,他会把手机递给江寻,说:“这是我写给你的曲子,名字叫《江寻》。你听听看,不好听的话我改,好听的话——你就收下吧。”
他还没有等到那一天。
但他知道,那一天不远了。
因为他已经写了五十七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