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的医院里,给赵满唐会诊的于教授还是有些奇怪的。
他起初答应过来,其实更多是看在同门情分上。檀非所在医院的院长是他的师弟,而檀非本人,也算是他一路看着成长起来的后辈。过去这些年里,他们在医院里、在各类肿瘤学术会议上见过很多次。
在于教授的印象里,檀非做事沉稳,是个做学术的好苗子,他一直把他当作学生看待。
来之前,于教授已经了解过赵满唐的病情,翻看过她的检查报告。
卵巢癌晚期,伴随骨髓转移。
很显然,这样的病情在临床上几乎是已经走到尽头了。癌细胞一旦扩散至骨髓,病人的身体机能往往会迅速衰败,后续治疗能起到的作用实则有限,更多时候,只不过是在勉力维持生命质量罢了。
可是他还是过来了。
一方面,是因为师弟亲自开口;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檀非。
更重要的是,他一直有参与宁养院项目,接触过很多癌症终末期病人,人都是有感情的,他就是想尽自己的本能,让这些病人少受一些罪。病人在看到他后,往往也会得到一些心理上的安慰,而他也能积累一些研究材料。
但是他在这边的这段时间里,赵满唐的病情不但没有继续恶化,反而还好转了。
赵满唐从以前的每天都要吃一片镇痛麻药,到如今感觉不到疼痛,不需要任何止痛药,而且精神状态也十分稳定,不需要人搀扶,可以在病房里独自行走。
于教授已经从业几十年了,这样的情况显然是不合常理的,他清楚地知道,临床上是没有奇迹发生的。
他将这情况和檀非说明后,同样是医生,檀非在电话里倒是很平静,没有多问一句,只是向他道谢。
倒是宋晓风格外激动,在他眼前一拍手:“那是医生治得好,我照顾得好啊!喜事,真是喜事啊。菩萨显灵了,菩萨保佑了。”
宋晓风就这样回了病房。
昨天下了一整夜的雨,天光被云压住,明明已经是早上七点钟了,外头却昏暗得还像是凌晨四点,天边是浓郁阴沉的深蓝色。
宋晓风自然是不希望赵满唐出任何事的。其一,他们做了二十多年的夫妻,即便当年的爱情已经淡去,但也沉淀成了近乎本能的亲情;其二,如果赵满唐走了,她名下的所有财产都会落到朝元手里。而朝元和他的关系极差,将来绝不可能给他养老送终。
那他这一辈子图了些什么呢?
还好赵满唐的病情好转了。
想到此处,宋晓风满面春风地把这事说给她听,说完,还剜了一眼正躺在陪护床上休息的萧摩奴:“有那么累吗?还睡,整天白吃白喝的。”
话音刚落,赵满唐便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还在说?”
宋晓风这才悻悻收拾饭盒:“就你护着他,算了算了。趁着还没下雨,我这就回去做饭,你好好的。”
“你煮些姜茶过来,他今天没有精气神,估计是淋雨了。”赵满唐说道。她昨晚醒过一回,没有看见萧摩奴。他平日总在的,今天他又是这副病恹恹的样子,赵满唐想,他大概是淋雨了,身子不舒服。
“知道了。”宋晓风没好气地说。
整天关系这关心那的……萧摩奴完全就是个狐狸精么。他在心里抱怨道。
他走了没一会儿,赵满唐便从病床上起身。她和于教授一样,并没有因为自己突如其来的好转感到欣喜,她明白,她的病情已经反常到了超出于教授掌控的地步。
如果真的是一桩好事,为什么于教授还要继续留在这里呢?
赵满唐只怕自己是回光返照,空欢喜一场。
她已经年过半百,送走过不少儿时的长辈,也亲眼见过他们临走前的样子——脸朝外偏着,嘴张开,呼吸声粗重,最后只是觉得他们身子松了一下,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按理说,她已在鬼门关走过好几回,已不怕死了。
可她心里还挂着一个人,以至于她现在每回想起那些人最后的样子,就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很不安稳。
外面起风了,风从窗户缝里一阵一阵鼓进来,吹得窗帘像是鬼影一样胡乱翻卷。
赵满唐起身过去,将窗帘拢好,回身时,特地去看萧摩奴。萧摩奴脸色惨白地躺在陪护床上,早先时候放在他床边的药和温水一点没动。
她微微弯下身子,伸手覆上他的额头,并没有发烧。
只是,赵满唐得以看见,他那截修长苍白的脖颈间,竖着一道淡淡的红痕。
受伤了么?
赵满唐的心里刚生出这个念头,下一瞬,萧摩奴便睁开了眼。
“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赵满唐问道。
不知为何,被他那么一看,赵满唐的心里又紧又揪,让她好生难受。
他的目光里没有半分不耐,也没有半分凶狠,他只是安静地睁开眼,眼里黑是黑的,白是白的,干干净净,和看一堵墙没有什么分别。
他病了。赵满唐忍不住想道。
也许是因为他是朝元的朋友,也许是因为这几天,他都在尽心尽力地照顾她——每回夜里醒来,只要有点动静,过了一会儿,如果动静还在的话,他便在陪护床上轻声询问:要喝水么?饿了么?还是哪里不舒服?
床头的水也总是温的,端起来就能喝,从不会觉得烫嘴或冷。
正是这样,才让她心里不好受吧。
自己到老了,却要劳烦一个和自己毫无血缘、毫无关系的孩子来照顾。
窗外的天更黑了,已经飘起雨丝来。
而赵满唐再看萧摩奴,仿佛方才的一切都是幻觉。
萧摩奴已经坐起身,朝她笑了笑,摇摇头:“只是到了下雨天就有些乏,让你担心了。”
他端起旁边的水,正要喝,赵满唐拦住了:“别着凉了,我给你重倒一杯。”
她过去卫生间,倒掉些冷水,拎起水壶兑上热的:“这会儿刚好。等你胃口好些,我们就吃早饭。”
萧摩奴看样子有些愣住,端过水来,喝了几口,温度是刚好的。
可他是鬼,他感知不到水的冷热,就像感知不到外面的天气究竟如何。
“谢谢。”萧摩奴还是说道,“你吃过早饭了么?”
“我们就是说得我和你呀。”赵满唐笑着说道,端来保温饭盒,里头是鸡肉粥,“我吃好了,这是留给你的。我还没有问过你呢,你和朝元是小学同学,还是中学?”
“我和她不是同学。”萧摩奴不愿拂赵满唐的意,吃了些粥,不紧不慢地说,“我家境不好,没有读过多少书,有幸认识了朝元。朝元很耐心地陪着我,也带给了我不少乐趣。伯母,你会嫌弃我么?”
“那你的楷书写得很好啊,就在那本书上,我看见了。”赵满唐笑了笑,接着腹诽道,“宋晓风读过那么多书,到头来,肚子里的墨水早就空空了,你也看见了吧?”
萧摩奴也随她弯了弯唇,只是眉目间的那抹憔悴还在。
赵满唐注意到了,他只是强撑着陪她说话。
他说:“伯母,朝元小时候是什么样子?我没有见过她从前的样子。”
“朝元很懂事的。”赵满唐赶忙回道,“她父母还在的时候,她一放学,写完作业就过去店里帮她妈妈干活。她嘴甜,又爱说话,哄得顾客都很高兴,在店里能卖出去不少衣服。她还特别聪明,喜欢捣鼓那些不怎么用的算盘,摸了一回就会用了,还一本正经地教邻居家小孩怎么算账。她小时候还是个孩子王呢,身后总跟着几个比她年纪小的孩子,大家都喜欢跟她玩,因为她是姐姐,会护着人。”
“之后……她父母出事,我就把她接过来,跟我住在一起。我没有养过小孩的,她的性子也很敏锐,从那之后话就越来越少了。上大学以后,过年也不怎么回家,除了学习,就是出去打工,倒是替人出头的性子一点没有变,就是她的表弟,小时候经常受欺负,她一点也不惧的,和那些个小毛头打架。我看她真是……天生的武将。”提及她的父母时,赵满唐总归是伤心的,但不愿在人前袒露自己的悲伤,所以语气较为轻松。
接着,她又说道:“其实,我能理解她刚上大学那两年为什么不肯回来。她原本是想报公安大学的,她心里一直放不下父母的事。可是我知道,她很喜欢文物,我不想她这一辈子都活在父母的阴影里,人这一生太长了,如果一直背着那些事活下去,我怕她会越来越痛苦。我只是想让她去做一点自己真正喜欢的事,哪怕以后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也好过一辈子困在过去。所以,我替她改了志愿。”
“我知道,这件事是我对不起她,我当时没有别的念头,只是希望她平平安安的,这是我的私心。”赵满唐坦诚地说道。
雨珠越来越多的糊在窗户上,萧摩奴静静听着,随后说:“伯母,我和朝元是同龄人,朝元那两年不肯回来,我想一定不是在生你的气。你为了她放弃了升职的机会,一直留在家里照顾她,她性子敏锐,早就看在眼里了,所以才一边读书,一边打工,她也是在某种程度上为你着想,不想你再为了她牺牲点什么,希望你能做些自己想做的。伯母,你比我更清楚,依照她的性子,早点历练也是好的,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谁都欺负不了她,这么强悍,放在以后也是很好的一件事。”
说到最后,萧摩奴扯出点笑,安抚着眼前的赵满唐。
可他心里却在想:没心没肺,还是那么没心没肺。
他竟然还在替她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