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庭殊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微信,指头在Luca的对话框犹豫了一下又退出。
管他呢,本来就打算让他自己知难而退。
叶庭殊无视那套呆板的西装,接了杯水就上了楼。
第二天一早,江觉还是提前四十分钟到他公寓门口等着了。
叶庭殊观他颜色,以为他肯定又要露出委屈的神情,可人家对他的提早出现却表现出一脸惊喜:“叶总早!”
十六颗白牙阳光灿烂,职业得要把人眼睛晃瞎;可不小心瞥见他睡袍领口露出的皮肤又挪开的目光和泛红的耳朵,又让人觉得这保镖真业余。
“进来,四十分钟后出门。”叶庭殊刚起,把人让进来就上楼洗澡去了。
等洗漱完,江觉已经自作主张做好了早餐。
今天吃欧姆雷煎蛋、培根、烤吐司和树莓酸奶碗,卖相依旧赏心悦目,食物的香味萦绕在鼻尖,旁边搭配的咖啡里拉了一片椭圆形的叶子。
叶庭殊看了下表,坐在餐桌旁端起了咖啡杯。
江觉很有分寸,叶庭殊吃饭时就去沙发上敲代码,等他吃完一块出门,上车时自觉坐副驾驶,到公司后安安分分回自己的位置,乖乖等着叶庭殊的召唤,下午还去安保部找人陪练。
叶庭殊并不关心他在干什么,倒也很有良心地没再忘了让人下班。
江觉见叶庭殊并不排斥他做的早餐,那之后便把这事包了,每天换着花样讨好叶庭殊的胃,在他的咖啡里绞尽脑汁拉不同的花,再也不给叶庭殊发废话信息,和他出门的时候从不带笔记本开小差,无论叶庭殊多晚下班都会等着将他安全送到公寓门口才回家。
和叶庭殊在一块时也不会缠着他说这说那,出门在外更是一副专业保镖的样子。周末叶庭殊不需要他的时候,他便在家写代码、去兼职、健身,总之自己乖乖呆着。
跟之前那个胡搅蛮缠的家伙相比,现在的江觉跟变了个人似的。
叶庭殊对此感到满意,只要他别讨人厌的往他面前撵并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或者一副“我喜欢你所以你也必须把我放在心上”的强盗逻辑,他也不那么着急把人赶走。
毕竟他不讨厌江觉的脸,只要他能保持距离别来烦他,他也可以对他在两人独处时过于炙热的目光视而不见,反正他早已习惯,也不在乎。
从小到大,号称喜欢叶庭殊的人不少,落在他脸上、身上的各种眼神更是不计其数,明目张胆的探究或惊艳也好、偷偷摸摸的窥视和觊觎也罢,只要目光的主人管住腿和嘴别来烦他,他一概当作无事发生。
类如杨澄乐那样家境普通的小明星的美貌属于观众,像是中了基因彩票;而叶庭殊出众的外貌只是在所有资源流向社会金字塔顶层规律下的顺便而已,他的漂亮只属于自己,无需用来获取任何东西。
他也不是圣父,假定无论谁喜欢自己都要珍重地对待或回应他人的心意也不用干别的了。忍耐进而无视他们的目光已经是他很有修养的表现。
等他厌倦了江觉,或者江觉出现和杨澄乐等人那样得寸进尺的症状,他就随时结束这幼稚的保镖游戏。
渐渐地,认识叶庭殊的人发现他只要出门,身后必然跟着条人形大尾巴,据说是因为前段时间他险些遭遇袭击,因此雇了个贴身保镖以防万一。
面无表情的高个子青年总是寸步不离地跟着雇主,虽然长得并不凶,没有表情的时候圆圆的大杏眼看上去还有点可爱,但所有靠近叶庭殊的人都会被他警惕到有些不善的目光从头到脚狠狠洗一遍礼。
一旦对方突然靠近叶庭殊超过亲密距离,他便要伸出胳膊来挡。
而且这人连走路时先出左脚还是出右脚都和老板一致,两人腿又长,行进速度很快,去哪都有种和别人分了图层的感觉。
这让人很不适应。
叶庭殊本来就长得很让人有距离感,那双浅色的眸子总是泛着冷艳的色彩,随便瞥你一眼都让人有种他看不上你的错觉。
他的性格也不算随和,不常笑,谈什么都是就事论事,连应酬的时候都不怎么喝酒,有人和他开玩笑他也不怎么接话,唯一愿意去的娱乐场所就是自己开的那家干净得没有一点操作空间的酒吧,走得近的只有那两三个发小。
要和这样的人拉近关系本就困难,谁知他如今还带着个毫无眼力见的保镖,也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家伙去惹了他不快。
邵斯炀和余数倒是知道一点叶庭殊和江觉的瓜葛,但并不知江觉在这里是打白工,只当他不愿意呆在星湖城,所以跑回东港找机会,而叶庭殊毕竟是害人没了工作的始作俑者,便暂时收留了他。
“你怎么让一个名校毕业的高材生去当保镖啊?你是担心我哥觉得你当初把江觉弄走是为了抢他的人?”幻境包间里,余恬咬着奶茶吸管看了看门口。江觉守在那里等叶庭殊。
“小舟又不是你,”邵斯炀在一旁翘着二郎腿笑道,“你哥怎么想他才不管。”
“人我已经赔给他了,”叶庭殊想了想,“江觉身手不错,算是帮我解决了点麻烦,又来毛遂自荐,所以……”
“还有吧?”邵斯炀坏笑着看他,“这小子长得还不错,起码那张脸就很符合我们小舟的审美,而且也算老熟人了,早被你查了个透,知根知底的。”
叶庭殊:“……”
这么久过去听到这种词还是会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