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第二天,宋云霁接受了信息素干细胞移植手术。他依旧没有醒,但主要生命体征已经稳定,具备接受移植手术的条件。
尽管医生的意见是等病人苏醒后再进行,秦崇还是决定现在就做。只因为移植前需要先打一种药物破坏体内病变的信息素细胞,副作用很大。他不想再让宋云霁受一点点痛,因此执意在他还没醒时就进行移植。
温华欲言又止,但他知道秦崇其实什么都明白,于是也不再开口。
移植手术很顺利,宋云霁被送入隔离舱观察。
那是间全封闭的医疗舱,只开了扇很小的探视窗。
前三天最危险的重建期里,秦崇没有进去的机会,但他依旧不想离开,让人搬了张沙发椅来,就坐在外面守着。
温华来过几次,每次都忧心忡忡的样子,到最后,秦崇看不下去了,问他,“有什么话就说,一副把自己憋到便秘的样子做什么。”
温华踮脚往隔离舱看一眼,回头严肃地盯着秦崇,“我觉得你爱他爱得失去理智了。”
秦崇微微皱眉,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
DIC是一种凶险的急症,即便抢救回来,也有许多人留下终身后遗症,而宋云霁的情况更糟些——他至今都没有醒,远远超过麻醉正常的苏醒时限。
意外发生那天,因为耽误了时间,宋云霁失了很多血,长时间低血压环境造成脑细胞受损,医生也为他做过MRI扫描,影像下显示广泛缺血性改变。有可能部分水肿慢慢消退,但也有可能,他再也醒不过来。
虽然宋云霁现在的生命体征是稳定的,但重建失败的几率依然比健康的人体高得多,万一概率事件发生,宋云霁没有重建起稳定的信息素系统,那秦炳璨也就没有机会了。
秦崇有医学背景,他比一般人更清楚其中的风险,但他还是选择让宋云霁做移植手术,这是温华难以理解的。
秦崇当初执意学医,因此和秦施维闹得很僵,要不是秦家再也挑不出一个顶事的人来,他就要和其他几房一样被边缘化,每月只靠几个信托金分红生活。这么多年,他们在黑暗中摸索,把一个没有多少资料可依的罕见病研究到透彻,又艰难地试验治疗方法,当中花了多少时间精力,现在终于有了机会,秦崇却做出了在他看来非常不理智的选择。
面对温华不解的目光,秦崇只淡淡说了一句,“你不懂。”
温华说,“我是不懂……算了,”他本想呛秦崇,想了想,又忍住,回头望向隔离舱,“希望我们都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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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天,天气算不上晴朗,但丝毫不影响游行的热闹。
病房里安安静静,隔着双层隔音玻璃,能偶尔听见一丝模糊的铜管乐声,那是伦敦新年传统节目——元旦大游行的队伍。
游行路线离这里有段距离,除了在阳光里飞舞的细微扬尘和隐约穿透玻璃的长号鸣响,他再也感知不到城市另一端的热闹与喧嚣。
但他知道秦炳璨正在其中,和姜泽带着两个孩子观看游行。
现在秦邦彦还在暗处,他本不同意他们去,但秦炳璨拿到了临近白金汉宫贵宾看台的邀请函,秦崇才肯松口,让他们看完华人方阵舞狮舞龙表演后就直接到医院来。
宋云霁还无法出院,但他们的孩子可以回家了。
小家伙还没有起名,手环上只印着宋云霁的姓氏,Baby Boy Song,是他临时的称呼。
育婴师和专门照顾新生儿的专科Nurse都到了,秦崇把宝宝抱起来,轻轻贴了贴他睡得暖呼呼的小脸,交到Nurse手里。
秦炳璨好奇扒开羊绒襁褓,被新生幼崽恬静的睡颜惹得心里发痒,忍不住伸手戳了一下,“好可爱。”
秦崇皱眉,“你那手没有消毒,不要乱碰他。”
秦炳璨悻悻缩回去,“你今天也不回家吗?”
昨晚跨年夜,秦崇留在医院,今天的新年聚餐他也缺席,虽然家里有很多人,依旧热闹,但秦崇不在,秦炳璨还是有点不习惯。
秦崇摇头,“云云说不定今天会醒,我得陪着他。”
秦炳璨看着他脸上长期睡眠不足留下的疲倦,轻声说,“哥,你别担心,我问过塔罗牌了,阿霁会没事的。”
秦崇失笑,他不想扫兴,揉揉弟弟的头,“我知道他一定会醒,只是时间的问题,”他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我只是想让他一睁眼就看到我而已,好了,你们回去吧。”
他想了想,又叮嘱,“小宝宝的免疫力不是很好,你看着小螺和小山,不要总往婴儿房跑。”
秦炳璨点头,“好,我知道了。”
一行人走进电梯,秦崇看着两辆特种防弹车一前一后开出门,默默叹了口气。
回到病房,温华已经把午餐拿回来了,两人在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前吃三明治和烤土豆。
秦崇有些愧疚,虽然烟熏三文鱼三明治和填入芝士奶酪的烤土豆很美味,但作为新年第一餐来讲,还是太简陋了些,尤其温华是个馋鬼。
“其实你在这里也没什么用,不如跟阿璨回去。”
温华说,“利用完了我的情绪价值,再嫌我碍事赶我走,小宋知道你是这种人吗?”
秦崇笑了,很自信地,“在他心里,我一定什么都好。”
温华做出吃不下饭的表情,秦崇却很认真。
这几天陪着宋云霁时,他总会想起从前。然而当他试图把他们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捋一遍时,才发现在认识的头两个月,他和宋云霁说话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
他艰难地记起他们的第一次交流。
那是在实验中心秦炳璨的房间,宋云霁趴在地上捡塔罗牌。
当时说了什么他不记得了,只记得宋云霁站起来时脸上蹭了一道黑,把塔罗牌递过来时,葱白手指上指甲修剪得很整齐,透着健康的红润……
秦崇走到床前,俯身看了看宋云霁合在一起的纤长睫毛。现在他的手指失去了那样富有生命力的色泽,因为血液循环不通畅的原因,指尖永远是冰凉的。
秦崇有些心酸。
什么时候能睁开眼睛,再次露出那个可爱鲜活的笑容呢?
“……”温华的话说到一半就不说了,因为他发现秦崇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专注地看着宋云霁,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次之后呢,第二次是什么时候?
秦崇想不起来,只记得有天在大雨里捡到宋云霁,他在车里发病,留下一抹沉郁的甜。它们浸在地毯和皮座垫的缝隙里,过了很久仿佛还能闻到那种甜丝丝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