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我明天要跟小江公务员进山。”
烟头在指尖缓缓燃烧,等它烧到三分之二的时候姜与烛指尖一松,然后用脚尖踩住它,碾磨。
余朔就是提一嘴,没指望姜与烛答应。这位想一出是一出的,还是个犟种倔驴,她妈个母老虎都无法说服。
中午阿奶照常送了饭过来,姜与烛有滋有味吃了一碗米饭,余朔尝了几口就撂挑子。
一是昨晚被逼着吃了两盘菜两碗饭,二是他嘴比姜与烛刁得多,挑食,不爱吃炒菜。
人生信条是:吃好吃贵,不学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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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祈炀踏上水泥路下班,乡道再次被余晖铺满,连太阳都不想上班偷偷溜到山脚,江祈炀却天天主动加班。
社区院子还停着那辆黛青GX,大气磅礴,跟它主人的气质相近。反观旁边自己的摩托,极其普通的型号,还是他工作前买的。
江祈炀有次偶然想起来搜了搜,姜小姐的车落地价在五十万以上。
他要是想拥有的话,不吃不喝得巡山一百年,总结:给山卖身都买不起。
他准备拿几本巡护日志带回去,进屋后姜与烛背对着门,坐在书桌前翻着什么,残阳从窗户照进来打在姜与烛面前。
这种场景对他来说很陌生,于是在门口愣了一会儿才动作起来。
江祈炀卸下包放在门口,顶着泥腿土脸蹦跶过去,脚步还没站定手先被拉起来。
“看来你工作环境很艰辛啊。”
姜与烛握着他指尖,手指上还有没来得及清洗的泥污,“去把脸洗了,给你换纱布。”
“啊?”江祈炀耳尖染上红晕,“哦,不用了。”
姜与烛抬头,那双狭长的狐狸眼直勾勾盯着他,其实是个仰视的动作,而姜与烛眉骨高,又是细长的柳叶眉,这样像个跋扈不讲理的大小姐。
下一秒她抬了抬下巴,说:“我说让你去洗就赶紧去。”
确实挺不讲理。
一般这种情况,年轻女人和正值壮年的男人,战斗力上无疑是男人更有优势。
江祈炀也想到了,还是鬼使神差的:“不拆就洗,能洗干净吗,纱布得黏在手上。”
“我是让你去洗脸。”
姜与烛笑起来,用手指自己的脸,指尖落在唇边。江祈炀这阵子发觉姜与烛嘴角有颗痣,偏淡棕色,唇一张一合痣会跟着动。
江祈炀反应过来正对上她带着戏谑的眼神。
“一直盯着我的嘴看是想亲吗,那过来?”姜与烛说着要站起来。
“我我我去洗脸了!”江祈炀落荒而逃。
“快点。”
江祈炀捧着水往脸上猛扑几下,扬起来的水珠挂在发梢。他对着镜子拍拍脸,说:“振作起来啊小江同志,不该看的别看,不脸红心不跳,让人感到冒犯怎么办。”
不过那位似乎并不觉得冒犯,反而很……享受?无所谓吧,他要做到品行端正不能留下任何被人诟病的机会。
对没错,就这样怀揣正义之气回去吧!
江祈炀洗好脸回来,桌面上整齐的码着纱布、碘伏、药膏、棉签,还有正在拆棉签的姜与烛。
屋里只有一张凳子,所以江祈炀是蹲在姜与烛脚边的,为了方便。
这一蹲,他发现姜与烛今天脚上的鞋很奇怪,说是拖鞋吧,后边儿有跟,说是高跟鞋吧,前面又有点儿像冬天穿的拖鞋。
中间还凹进去个标,像花窗。
哇塞。
不得不说,这有钱人就是不一样。
脚趾还做了造型。
“会疼,别叫出来了。”
姜与烛的声音头从顶传来,她边拆手上的纱布边说,江祈炀回想起白天的那声痛呼,抿紧嘴唇发誓绝不溢出一丝声线。
拆开纱布的瞬间很爽,像闷了八辈子的气儿突然顺了。姜与烛手法很专业,他今天去扒拉树枝野草什么的完全感觉不到疼。
清凉的膏体接触到伤口,抚平了那火辣辣的刺痛。
“呼——”江祈炀吐出口气来,放松的喟叹。
“舒服了?看来闷了一天不好受呢。”姜与烛扔掉棉签,江祈炀站起来抢先一步收拾东西,还是很有眼力见的。
“嗯有点,很痒,老想去抓它。”江祈炀说。
“不能抓。”姜与烛笑着。
“我知道,在树上拍了两下就不痒了。”江祈炀诚实道。
姜与烛站起来拆掉头发,长发肆意地撒在肩上,带起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钻进江祈炀的鼻腔。
好香……
江祈炀愣神之际,姜与烛靠住桌沿,单手撑在江祈炀身侧:“我明天要跟你一起进山,带我玩儿两天吧。”
江祈炀动作一顿,把几本日志在桌上磕平,说:“我那是正经工作,不负责带人旅游。”
“我给了你钱,你要负责带我玩儿的高兴啊。”姜与烛说,“每天白天走,天黑才回来,好无聊哦。”
“那也不行,”江祈炀小心略过她,两三步迈向背包,把日志塞进去,“要不我把钱退给你,山里很危险,你又,又玉体金贵的,总之我不能同意,也没那个精力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