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筝道:“给你们添麻烦了么?”
对面连连摇手:“那倒没有,只是好奇,少将这个死脑筋一贯不破例捎人进军队的。”
周怀良稍一抿唇,喝止:“省些力气,少长舌头。”
“是……是。”寸头将脑袋垂下。
程筝一笑:“这我倒是知道,他是很守规矩的木头似的人。八点睡五点醒,一分一秒都不带错过,早饭能够连着不换吃足一月,文件甚至要按颜色一摞一摞摆好,一点差错都不能出。”
“咦?这位小姐知道得这样详细?”
周怀良转动水杯,同时向她落去一眼,见程筝闲闲道:“在他公馆里做过一阵短工,遭他使唤过。”
也只好这样说了。
紧接着又是几句闲话,几人实在是累了,揣着两条粗胳膊便打盹,程筝靠车坐着,瞧着帘布外头愈来愈亮的天空,像鱼翻过个面,鱼肚一样的白。
将才已经打过盹,程筝并无困意,车厢寂静无声,清晨升起一回寒潮,程筝瞧一眼周怀良的伤口,似乎是为着弥补一些给他惹的麻烦,将自己的靛色斗篷摘下盖在他身上,自己爬起来靠着车厢口向外看。
一片一片辽垠的土地,仿佛推展不完的丝绢的绸画,远远还能瞭望道工厂的烟囱,腾生的黑烟如同租界里法国女士礼帽下曳着的长长的一条乌纱。
北方的风敲在她面中,程筝陡然生出个寒噤,耸起了肩膀。
身后,澄黄色煤油灯的一旁,周怀良慢慢掀开了眼,察觉自己正被带着热气的柔软斗篷拢着,领口一圈雪白色的兔毛,沾着点茉莉发油的香气,周怀良静了许久,手指搓动一瞬,再抬眼时瞧见程筝正独身站在那里,顶好奇地四处环顾。
手臂的枪洞堪堪止血,一阵一阵蚁虫啮咬的痛感,周怀良瞧着她斜下的影子,想起一年以前他受命去清剿东北的匪患,也就是今日劫车报复的同一伙人。
带了一队人打上了山,那时候也受了伤,在王团长,即王利民的家里歇一阵脚,吃一盏茶。
王利民那时正好收了个新丫头,不知为何是昏的,脑袋用麻布一捆,放倒在一张凉席上,极寻常的蓝布衫,黑色胯裤下的脚踝沾的泥也风干了。
王利民见他投落了眼光过去,便道:“佃户家卖来的丫头,似乎是母亲病了。”
周怀良不很在意,若不是实在累了,也不会到这王利民家里来吃茶,他心中单单想着:这盏茶入肚后便可以离开了。
“说来也怪。”王利民架起一条腿,十足纳闷,“我在这里这些年,从不听说那户人家生过闺女,这丫头简直是凭空冒出来的,也不知是不是她家老汉在外头生的,生得倒水灵,我就收下了。”
周怀良开了尊口:“人怎地是晕的。”
王利民嘁口:“大半夜送来时在门槛上头摔了一脚,估计摔晕了,一会儿就醒了。”
“嗳!说来也是烦心,我那太太十足地霸道,见这小丫头模样好,正同我闹呢!”
茶吃完了,周怀良站身起来,随口道:“也别不将人当人,送去别的好人家,也比待在你这里好。”
王团长害脸,舔着嘴唇应下:“是,赶明儿我去问问,准给她找个好去处。”
周怀良没吱声,只在出门时最后向那张凉席上看去一眼,只能看见脖子往下,脸用麻布袋子套住。
随后阴差阳错,王利民将人送去周家,周怀良的公馆里除却张妈便再无佣人,也无意再多添一位,便一口回绝。
直至后来他的父亲收下了她,家宴那日,周怀良怀着好奇,头回瞧见那麻布后头的脸,却心想:王利民倒没有说错。
何师父到周家来的第一天,找到过他,说他有命定之人,周怀良到现在也不很相信有什么事是命中注定。
他只是被包裹在那团团的香气中,斗篷上的味道直扑向他的鼻子,远处一道亭亭的人影立着,周怀良盯住一会,又慢慢地阖上眼睛。
卡车仿佛海上颠簸的船只,将他的思绪晃得碎了开来。
他一贯是听话的孩子,从小到大没办过太出格的事。
一切理应合乎道理与礼制——周怀良遏下一点莫名的悔意。
紧接着,车队抵达了沈阳。
土地上烧起高粱秸子的黑黄的烟,城关尚且还在奉军岌岌可危的控制下,迎接周怀良的车队进城,邱岭发去的急电早早到达,接应的人将周怀良迎上黑壳汽车,专送他去医院处理伤口。
靛色的呢子斗篷尚且挂在周怀良的手臂上,他顿住脚,调转头来向邱岭问:“程——”
戛然而止的声音。
四下里声音嘈杂、嘁喳,周怀良的视线落远,布告栏上是发旧的电影明星的画报,程筝便站在其旁,着一件紧腰的白色骑马套衫,手里的小皮箱抖得直响,她正向那军官问:
“周怀鹤是被困去哪里了?我是他的一位朋友,专来见他的。”
“唔……还要申请么?那烦请您替我申请罢,我一定得见到人。”
程筝讲得是口干舌燥,再回头一看,周怀良乘坐的汽车已然驶出去很远了,拖下一串长长的黑烟。
东北绝大多数地方遭日方控制,几家钢铁公司或者是日本独资企业,或者是打着中日合资的名头,周怀鹤与徐林的这家厂在苟延残喘的奉军的护卫下,也不知能撑到几时。
如今已经是八月,明年这时候便要全面沦陷。程筝的面光一路低沉,思考时便又咬起红指甲来,意外将嘴唇咬破,她痴痴地吮吸那几滴血,打点了一百元钱以后几位军官才让坐奉军的车。
工厂在距离城区很远的地方,军官并无太多的耐心,停在一处草埂小路,便要她下车,几根指头随意指去:“就那块儿,你找找,有军队拉了封锁线的地方就是。”
天是磁青的一块,一个硕大的平底的瓷盘。一点黑烟熏着云,仿佛点燃一只硕大的烟卷,整座城市都好像是一块熏黑的肺。
程筝摸不清工厂具体的位置,走错许多小路,绕得晕头转向,一路走一路问,行至奉天邮便局前。
这里只有唯一的一座刷绿漆的邮筒,漆皮掉落几处,遭一片长长的人影盖住。
邮筒前一位瘦高的人,迟迟地立身在那里。
精致的面容,瓷白的皮肤上缀着一点睫毛的乌黑的扇影,周怀鹤穿一件长袖子黑色夹袄,袖口两颗锃亮的银纽子,面无表情地瞧着那邮筒,手指将牛皮信封捏得发皱,几将转身要放弃寄信,又折步回来。
轻轻几声咳嗽后,他一面厌弃地蹙眉,一面抬手将牛皮信封向那邮筒的四方的口中塞去。
邮筒吃进一半的信,周怀鹤听着有人远远叫他。
东北阔地,颇大的风沙,他怔怔地偏头睇去一道眼光。
程筝在那里挥手,额头汗湿一小块,头发黏上几缕,她切切地叫喊他的姓名:“周怀鹤!”
头顶是烟灰色的浮云,单只有她头顶那一点是澄澈的白色,密实的天光映着她的脸,仿佛一个硕大的蝴蝶的茧壳将她裹进去。
周怀鹤站在那里蜷缩着细瘦的指尖,遥望着,心口渐渐被剜去一块。
【她才不会来见他。】
“啪嗒”一声,牛皮信封掉进邮筒,信封上是“沈阳至天津”。
——她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