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透明塑料袋,陈丽莎看见里面装着毛巾、牙刷牙膏这类生活用品。
两人一起把那厚重的行李箱抬上了五楼。
陈丽莎气喘吁吁地掏出钥匙,一边开门一边对迟知意说:“你到时候回去,自己找人搬行李下楼,老娘的手是用来画画的,不是给你当搬运工的。”
迟知意说:“我的衣服先放你这儿,到时候拉个空箱回。”
陈丽莎愣了一愣,瞪大眼睛回过头来:“看来还真是婚变呢。”
迟知意进了屋,没着急和陈丽莎同步,先把行李箱的衣服一件件拿出,挂到陈丽莎的衣柜里。
陈丽莎是个宅女,出门很少,衣柜里只有几套家居服,她刚好可以腾出一大堆空间挂自己的衣服。
陈丽莎给迟知意倒了杯水,递过去后,双手抱胸,斜斜地靠在了卧室的门框上。她没有催促,只是静静地看着迟知意,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
她知道,接下来会是一个很长的故事,起码得从迟知意闪婚开始讲起。
迟知意终于整理完了行李,她站起身来,瞥见在卧室门处等候已久的陈丽莎,没好气地笑了:“你不会去找个地方坐着等吗,就这么八卦?”
陈丽莎挑了挑眉:“才不是八卦,这是待客之道,好嘛。”
两人往客厅去,在双人沙发坐下。客厅的茶几上,早已摆好陈丽莎点来的外卖,是她俩以前常吃的烧腊饭。
陈丽莎打开外卖袋子,拿出里面的盒饭,递给迟知意:“饭给您呈上,至于下饭的,就有劳您了。”
迟知意撇了撇嘴,白了陈丽莎一眼,正准备开口,又决定先吊一吊她的胃口:“没什么好说的,就婚姻生活过腻了呗。”
陈丽莎惊呼:“如果说你结婚对象是别人,我还就信了你的话了,但,那可是夏远屿!”
年纪轻轻就白手起家,长了一张能出道的脸,脾气还超级好。和这样的人结婚,短短半年,迟知意就腻了,那么答案就有一个。
没等迟知意接话,陈丽莎就十分惋惜地叹了口气:“哦,我懂了。”
迟知意一头问号:“哈?”
陈丽莎抬手拍了怕她的肩膀:“委屈你了,等你事情办妥,我后面再给你介绍男人。虽然外在条件可能比不上夏远屿,但内在的情况一定会替你核查清楚。”
什么外在内在?
迟知意茫然了两秒,才从陈丽莎戏谑的眼神里想到了什么。她脸一热,抬手就推了下对方的脑袋:“陈丽莎!你脑子能不能装一些正常的东西?”
陈丽莎正在喝汤,被迟知意这么一推,手里的汤溢了一点出来,但她一点儿也不恼儿。
她把汤放下,凑近迟知意,眼里带着就要溢出的狡黠,嘴角是不怀好意的笑:“那这样说来,夏远屿是行的咯?”
迟知意双颊绯红,脑子里又浮现出他们夜夜笙歌的画面,点了点头。
陈丽莎激动得用手紧紧捂住嘴,捂住嘴的同时还做倒吸气的动作:“爽不爽!你结婚那会儿我就想问你了,但我又怕给夏远屿看到,我一直等你主动找我,结果一等就是半年!”
迟知意把手里的饭放下:“爽又怎样,都要离婚了。”
陈丽莎这会儿倒是对离婚的事情不感兴趣了,拉着迟知意让她回忆当初的洞房花烛夜。
作为从高中起就和迟知意厮混的资深闺蜜,陈丽莎过分清楚,眼前的女人在结婚前守身如玉了整整27年。换句话讲,夏远屿就是她“开荤”的第一人,也正因如此,陈丽莎对挖掘他俩的“学术细节”,抱有极大的热情。
迟知意看着陈丽莎八卦的神情,抱起手臂,头别过一边,不再说话。
陈丽莎见形势不对,赶紧伸手抱住了身侧的人,把头放到对方肩膀,撒娇似地认错:“好好好,我错了!不闹你了。现在,我们来聊聊正事吧。你为什么要离婚?”
她心里其实还是没有把这件事当真,觉得搞不好是迟知意是一时想不开。
迟知意结婚后就把工作辞了,当了半年的全职主妇。但据其家人说,那与其说是做家庭主妇,不如说是当富太太。迟知意住在市里最好的地方,日常打扫和三餐都请人上门,夏远屿有空时还会亲自给她下厨,可以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她推测,迟知意此番“闹离婚”,可能是因为“职场病”犯了——
一种专属于精英白领的、过于追求“个人价值感”的职场病 。
结婚以前,迟知意在陈丽莎眼里,简直是个工作狂。自毕业以后,迟知意就拿了大厂的offer,五年期间,工作可谓呕心沥血,年纪轻轻就全款为父母在寸金寸土的南湾市买了房。
迟知意那时的工作状态,陈丽莎看了都怕,早出晚归还常常熬整个通宵,美名其曰为“版本上线站岗”。
陈丽莎一直担心迟知意会猝死,直到对方莫名其妙闪婚并辞去工作,她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她本来以为接下来会迎来一场关于个人价值的严肃说教,毕竟这种事情在以前可是常常发生。可迟知意接下来的话,却让她呆若木鸡。
迟知意缓缓转过身来,表情是前所未有的严肃。
她紧抿嘴唇,目光沉静而专注:“丽莎,离婚是因为,我失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