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他问。声音比刚才小了,小到像一个人在说一个他自己都不太确定的答案。
沈与时看着他的眼睛。那双深棕色的、瞳孔很深的、像琥珀一样的眼睛,在城市的灯光里变成了浅棕色,像一杯被水稀释了的咖啡。他看着那双眼睛,想起了很多年前,在天台上,江寻的眼睛也是这个颜色。阳光照进去的时候,会在虹膜的最深处折射出一圈细细的、金色的光晕。光晕还在。
“因为你等了六年。”沈与时说。
江寻没有说话。他看着沈与时,把“六年”这两个字在心里默念了很多遍。六年,时间很长,长到可以让一个少年变成青年,长到可以让一头黑发长出白发,长到可以让一棵小树长成一棵大树。他的时间在等待中流走了,像一条河,流了六年,从十八岁流到二十四岁。河水很凉,很深,河面上飘着很多叶子。叶子是金色的,在灰蓝色的水面上显得很亮。他伸出手,捞起一片叶子。叶子上写着字——“江寻,我回来了。”不是用墨水写的,是用树叶的纹理长的。那些纹理弯弯曲曲的,像一个人的指纹。他认得那个指纹。沈与时的指纹。他的拇指按过他掌心的那颗痣,指纹留在上面,留了六年。指纹消失了,但痣还在。痣是他的。
沈与时说的对。他不会不等。他等了六年,不知道自己还会等多久。但他知道,不管多久,他都会等。不是因为他傻,不是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是因为他是沈与时。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沈与时,会每天早上把牛奶放在他桌上、吸管插好、铝箔纸撕掉。会在图书馆里把音量调大两格,因为他的右耳听力不好。会在天台上递给他一只耳机,放着写给他的曲子。会在走的时候说“我会回来的”。会写一百封信,一封都没有寄出去。会把它们装在纸箱里,抱到他的办公室,放在他的桌上。会站在公司楼下,穿着深灰色的大衣,说“因为我想见你”。会说“这次我不会再走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做这些事。那个人叫沈与时。
江寻把沈与时的手握紧了一点。手指嵌进指缝里,指腹贴着指腹,掌心贴着掌心。那颗痣被盖住了。它不需要被看到,它知道他在这里,也知道他在这里。这就够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