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信纸折好,放回信封里。所有信都看完了。一百封,他读了很久。久到阳光从窗户的左边移到了右边,久到桌上的咖啡凉了,久到他的眼睛红了、干了、又红了。他把信一封一封地整好,按照日期排列,用橡皮筋捆住。橡皮筋是黄色的,很细,捆得很紧,信纸的边缘被勒出了痕迹。他把这捆信放回纸箱里,盖上盖子。
他看着那个纸箱,看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沈与时。沈与时站在桌前,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表情很平静,但他的眼睛里有血丝,眼眶是红的。他看到了江寻的眼泪,看到了他滴在信纸上的那些眼泪。他把它们数了,一共六滴。六滴,六年,一滴一年。江寻哭了六年,一年一滴,一滴比一滴重。
“你这个人,真的很混蛋。”江寻说。他的声音在发抖,他的嘴唇在抖,下巴在抖,整张脸都在抖。他的眼泪还在流,流得很慢,一滴一滴的,像一条快要干涸的小溪。
“我知道。”沈与时说。他的声音也在发抖,他的嘴唇也在抖,下巴也在抖,整张脸都在抖。他的眼泪也流下来了,和江寻的汇在一起。
“但我好像就喜欢混蛋。”江寻说。
沈与时绕过桌子,走到江寻面前。他伸出手,把他拉进怀里。江寻的头靠在他的肩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沈与时的体温很热,透过衬衫传过来,像冬天的暖炉。他的心跳很快,快到像一个在奔跑的人。他跑了六年,从东半球跑到西半球,从西半球跑回东半球,跑了很远的路,跑过很多个国家,很多个城市,很多条街道,很多个日夜。他跑到了终点。终点是江寻的办公室,是纸箱里的一百封信,是江寻说“但我好像就喜欢混蛋”的那个声音。
江寻抱着他,没有松手。他把脸埋在沈与时的颈窝里,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不是洗衣液,是香水,很淡,像雨后空气里残留的那种干净。但这个味道他闻过,在很多年前,在天台上,风吹过来的时候,他闻到过。这个味道一直没有变。它在他的记忆里存放了六年,没有挥发,没有变质,没有变淡。它和六年前一样,像昨天才闻到的。
沈与时抱紧了他。他的手指在他的背上收紧了,攥住了他的衬衫。衬衫的布料在他的指间皱成了一团,像一个被揉皱的、但不会被扔掉的、会被好好保存的纸团。他把脸埋在江寻的头发里,闻到了他头发的味道。不是洗发水,是阳光。阳光晒过的味道,很暖,很干。
“混蛋。”江寻说。声音闷在沈与时的颈窝里,变得很小,很小,像一个人在很远的地方喊了一声,声音被风吹散了。
“嗯。”沈与时说。
“我喜欢你。”
“嗯。”
“从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嗯。”
“你也是。”
“嗯。”
他们抱着,站在办公室里。窗外的阳光从白色变成了金黄色,从金黄色变成了橘红色。城市的灯开始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像有人在天上撒了一把碎金,碎金落在地上,变成了万家灯火。他们没有开灯,会议室里的光线从亮变暗,从暗变黑。他们的轮廓被暮色吞没了,只剩下两个模糊的、靠在一起的影子。影子叠在一起,像一个。分不清哪个是江寻,哪个是沈与时。
分不清了。不用分清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