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说好说。”赵大爷似早有所料,“我借你使,怎样?”
“真的!”
季铮来了兴致,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人硬不过饭,饭使人比钢还强。
奖励失效就失效吧。
他重活一世,总不能为了曲辕犁把自己饿死吧。
更何况,把自己养好吃饱饭才是重中之重。
或许是实在穷,家中食材所剩无几,连油都没有,这么长时间,季铮一丁点荤腥没粘,天天靠赵大爷接济的水煮青菜和杂粮硬饼子过活。
试问哪个穿越者比他惨?
再这么下去,他迟早会营养不良而死。
赵大爷哈哈一笑,“真的,一会你去我家拿就是。”
季铮面上染上喜色,激动道,“赵大爷,您可帮了我大忙,您且等着,我打到兔子分您一半。”
赵大爷满意“嗯”了一声,交易达成。
季铮没滋没味的啃完两个饼子,问清楚兔子窝具体位置后,他拿着赵大爷的网子上山。
网子许久没用,难免有些老化,季铮修理耽误了会儿时间,大概下午三四点,他得以进山。
子瘦山是一座荒山,山上植被杂乱生长,时常有大虫豺狼出没,因而周边百姓只敢在山脚下打些山鸡野兔,赶在天黑前回来,不敢往深处去。
根据季铮这几天从闲言碎语中了解,他现处于的地方其位于北方一个小村庄,四面环山,交通不便,那么大虫豺狼指的即是华北虎和豺犬了。
虽然季铮只在网络冲浪时见过这等野兽,但这两者的凶悍程度,他还是清楚的,没胆大到敢单枪匹马招惹它们的地步。
赵大爷说,他是在半个月前发现那窝兔子,当时小兔才出生,现下正正好长成,烤着吃必然鲜美。
野兔白日通常躲在隐蔽处休息,以减少被天敌发现的风险,黄昏时夜晚时才会出窝觅食。
季铮到时天色还早,便循着小时候贪玩时学的,在兔子窝周围布下陷阱,以防万一。
做完这一切后,季铮也不闲着,顺风寻到一处山泉,打算顺手摸些小鱼虾。
山泉水潺潺流下,冰凉清澈,在阳光照耀下泛着鱼肚白,波光晃得人头晕。
季铮在天阳底下晒到现在,热得满头大汗,忙卷起袖子捧一把泉水洗了把脸,被热气堵住的毛孔顿时舒服了许多。
季铮喟叹一声,忽的,眼前闪过一抹暗色。
他定睛一看,是一片纯黑的衣裳布料。
山下常有妇人结伴来这洗衣裳,倒不足为奇。
季铮伸长胳膊将那片布料捞上来,想着自己还没个正经发带,总撕衣服也不是个事,正巧没人要,他改成发带使。
布料拿在手上,季铮觉出了不对。
季铮仔细端详,他虽不懂这些,但亦能看出不同之处。
平民百姓先来节俭,个个素衣麻布,一件衣服传三代,像如此精细绵软的料子,可不是他们能穿得起的,更别提舍得丢了。
季铮指尖揉搓几下,他凑近嗅了嗅,一股难以察觉的血腥气传来,确定真的是血液而不是他感受错了。
季铮面色一变,有人在这附近重则丧命,轻则重伤。
子瘦山风景秀美,即便是有钱人家来此踏青,身边不得呼奴携婢,三五好友,丧命山野这么大的事,他不会不知。
如此看来,这人恐怕十之八九贵不可言,遭人追杀,孤立无援,且行动定是见不得人,才会选择掩人耳目。
村里人都是老实的庄稼汉,不晓时政,系统也答非所问,季铮连如今朝代制度都摸不清,自然猜不出是个什么人物,只能作罢。
思虑过后,季铮不敢要这块布了,以免惹祸上身,他又丢到泉水里。
“……”
就装作没看见过好了。
比起发带,还是小命比较重要。
或许是常有人来的缘故,鱼虾都被捕的差不多了,一顿忙活后,季铮翻了翻手边的竹编篓子,所获不过了了。
他将两条巴掌大的鲫鱼单独挑出来,其余的小鱼虾全倒回水里,盯着这些小东西钻进石头缝里不见了踪迹。
季铮拍拍手站起身,抬头一瞅天色,日渐西沉,野兔该出窝了。
季铮因没摸到鱼虾的落寞一扫而空,兴冲冲的找回原处。
临近陷阱,灌木丛里传来剧烈挣扎的动静。
中了!
他小心翼翼的拨开草木,屏住呼吸望去,一想到总算能吃点好东西了,心底不免欣喜到唱歌。
小兔子~小兔子~
乌漆嘛黑的肥兔子~
嗯?
等等,兔子不可能这么大吧!
季铮眯了眯眼再一看,奶奶的,哪里是兔子,分明是个男人!
那人和季铮对视,吓得一抖,反应过来后面露希冀,“帮我,定有重谢。”
气氛一时十分尴尬。
面前的男人一身黑衣,用来捕兔的网子牢牢束缚住身躯,勾勒出健硕的腰身,被汗水打湿的发丝凌乱黏在脸上,面如冠玉,单看眉眼却冷厉非常,一股杀伐凶相,虽略显狼狈,依然能看得出出身不凡。是个贵公子。
重要的是,他身上的黑衣衣摆少了一块,料子与季铮在泉水里看到的那片几乎一模一样,保不齐正是它的主人。
天底下,还真有这般巧的事情。